辽宁法院近日召开的“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经验交流会上对外公布,辽宁法院不断强化立案窗口分流与化解矛盾功能,努力实现诉讼与非诉调解衔接,使大量纠纷在立案环节得以化解。自2009年8月以来,立案窗口调解案件达43060件,其中诉前调解19348件,立案调解23712件。
近几年,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大力推进全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将矛盾纠纷化解作为窗口服务的重要职能,先后下发了《做好人民调解与司法诉讼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立案环节矛盾化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辽宁全省各级法院在“窗口”普遍设置调解室,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设立立案调解组织机构141个,立案调解人员449人;全省法院协助、指导地方有关部门建立非诉讼调解组织机构1030个,调解人员3372人,司法确认案件2881件。
目前,辽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发生了6个新变化。场所建设实现新发展,全省17个中级法院、114个基层法院基本建成符合标准要求的立案信访大厅;服务设施更加细化,窗口设施条件极大改善,“一站式”诉讼服务全面展开;服务功能更便民,在已有窗口服务措施基础上,增设多项便民新举措;规范管理更完善,建立健全了窗口工作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不断规范、细化;社会矛盾化解机制运行更顺畅,充分发挥立案窗口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沿作用,将大量矛盾化解在萌芽;队伍建设更加优化,优秀审判人员不断充实到立案窗口,全省法院窗口工作人员达1078人。(记者:张之库 通讯员:王伟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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