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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中院聘任首批特约法制民意咨询员
  • 来源:浙江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1-09-20 23:19:00

  日前,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首批特约法制民意咨询员聘任暨法制民意咨询员工作室成立仪式。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惠明向12位来自各个行业的咨询员颁发了证书。
  近年来,绍兴中院实行“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积极听取群众意见,集中民智,了解民意。为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搭建民意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平台,2011年7月以来,绍兴中院实施了法制民意咨询机制,通过设立法制民意咨询员工作室,聘任特约法制民意咨询员,以社会调查、参加司法活动等方式收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首批聘任的特约法制民意咨询员,都是由所在地区及单位推荐的来自各个行业的优秀代表。今后,这些来自媒体、机关、金融机构、教育系统、社区等的特约法制民意咨询员,将定期听取法院工作情况的通报,同时尽可能多地掌握各个层面对法院工作的反馈,积极、主动、及时地建言献策,特别是对一些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和法院出台的各项工作举措提供民意咨询意见。(作者:邵法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