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自6月中旬以来开展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目前已取得良好的阶段性成果,共执结案件932件,执行到位标的近2.5亿元。
江西高院于2011年3月下发了《关于全省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和具体要求。6月10日,江西高院又召开全省法院反规避执行工作会议,对专项活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江西各级法院强化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手段,对不按执行通知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令,并说明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给被执行人形成强大的心理威慑。共对2300件案件、2826人发出报告财产令,涉及申请标的6.5亿余元,结案932件,到位标的近2.5亿元。
加大查找措施力度,对一些重点案件,依法采取有力措施。对136件案件、142人采取了搜查措施,执结案件105件;保全被执行人未到期债权10件;强制审计1件。
江西全省法院大力挤压被执行人的活动空间,综合运用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悬赏举报等措施,以强力威慑为后盾,堵塞被执行人可能规避执行的通道,最大程度挤压其活动空间。在各类媒体上公开曝光19名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信息,对102名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对61名被执行人限制出境。
江西省各级法院对违反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予以处理。对67名被执行人予以罚款,促使44件案件得以执结;司法拘留178人,促使108件案件执结;移送公安机关侦查48件。(记者:姚晨奕 通讯员:周辉 黄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