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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中院司法建议有效服务当地经济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1-09-23 23:17:00

  近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山东省利津县委、县政府发来的复函,表示2011年以来,利津县境内民转刑案件数量和大要案数量与往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75.6%和87.4%,并对法院所提的司法建议表示感谢。
  东营中院在审理案件的同时,围绕服务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两大国家战略,把司法建议作为能动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形式和有效措施,建立了全方位、常态化的司法建议工作机制,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防范社会风险、化解矛盾纠纷。近年来,该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反馈回复率达到95%,得到东营市委和有关单位的肯定和好评。
  围绕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东营中院采取“上门送法”和发送司法建议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支持。如针对在“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部分建筑市场、公共娱乐场所、交通物流行业、专业批发市场等存在不同程度黑恶势力的情况,向重点工程指挥部提出了预警司法建议。在审理涉油刑事案件的同时,针对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盗窃、抢劫等11种油区常见犯罪进行了专题调研,将调研成果与法律条文答疑、真实案例紧密结合,撰写了近20万字的普法教材,并向油田提出了充实经保队伍、完善奖惩制度、落实技防措施、改建部分油井等建议,得到了东营市委、胜利石油管理局的高度评价。
  着眼于社会矛盾化解,该院密切关注各类可能危及经济和社会安全的风险,加强信息研判,及时提出司法建议,防范社会风险,化解矛盾纠纷。针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矛盾化解难的情况,他们向东营市委提出了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的建议,并承担了“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全市社科重点调研课题,经过实证研究和数据分析,形成了7万字的调研报告。东营市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的意见》。
  针对刑事被害人救助问题,该院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建议,完善救助制度,息诉罢访。他们对执行救助与低保和低保边缘、残疾、特殊困难情形等方面进行对接的可行性进行了详细调查研究,分别与市财政局、民政局制定了《东营市涉特困群体执行案件救助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涉诉信访案件救助金使用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和市民政局慈善总会每年分别拨付20万元,建立救助基金,分别在执行阶段和信访阶段对刑事被害人等弱势群体实施救助。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又建立了刑事被害人救助专项基金。两项救助金设立以来,已向70余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80.6万元。同时,还建立了特困当事人名录,每年派出干警随时上门走访慰问,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作者:张江涛 张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