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河南高院在三门峡召开全省法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经验交流会暨“执行攻坚月”活动动员会。河南省各中级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长及河南高院执行局有关领导、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三门峡、焦作、开封、商丘、漯河中院分别介绍了各自在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和执行信访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会议还通报了全省法院执行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宣布了《关于开展“执行攻坚月”活动实施方案》。
会议决定,从9月22日至11月22日,全省法院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执行攻坚月”活动,并确定了具体的任务目标。活动中要落实十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财产报告制度;二是强化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的责任;三是加强法院以职权调查财产的力度;四是建立财产举报机制;五是适当运用审计方法调查被执行人财产;六是建立协助执行联络员制度;七是充分运用限制出境、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等手段;八是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查找被执行人;九是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民事制裁力度;十是加大对构成犯罪的规避执行行为的刑事制裁力度。
会议要求河南全省法院,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二要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除依法用足用好法律规定的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各种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外,要不断创新适用各种执行手段。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要注意执行的方式方法,对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加强说服教育。对矛盾比较突出的案件,执行前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妥善处理。三要加强监督检查。河南高院和各中级法院要加强对开展“执行攻坚月”活动情况的督促、检查、指导,随时掌握活动动态,定期通报活动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活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四要继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针对执行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继续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反规避执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自动履行和协助履行的自觉性。五要进一步加强执行信访督办工作。切实加大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涉执信访案件以及涉民生案件的办理力度。(供稿单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通讯员:冀天福 作者:郭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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