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呼和浩特组织召开全区法院法官助理制度试点工作暨“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座谈会,总结法官助理试点工作和深入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总结整改工作。全区各中级法院政治部主任和部分法官助理试点法院院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要尽快组织召开一次本地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的总结会,对活动开展以来的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紧紧围绕“感情、作风、能力”的核心要求,查找不足,部署整改。上级法院要强化督查,“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政治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具体落实,确保真抓实改,不走过场。
据内蒙古高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008年7月开始,内蒙古有69个旗县基层法院实施了法官助理制度试点工作,随后试点范围又扩展到部分城区基层法院。目前,全区试点法院配备法官助理达到973人,年均参与办理案件9000多件,对证据充分、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明确且无争议的案件,由法官助理及时主持庭前调解,极大地减轻了承办法官审判工作压力。(记者:杨文斌 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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