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陕西高院案件质量重点评查工作正式启动。本次评查共从陕西各中院、基层法院抽调评查员24人,并邀请4名专家学者和律师代表参加,将对陕西高院2010年以驳回方式审结的1179件申诉、申请再审案件进行认真评查。
9月20日,陕西高院召开案件质量重点评查工作动员会,陕西高院副院长顾德镳在动员会上强调,要着重从申请再审(申诉)案件的审理质量与信访关系的角度认识此次评查工作的重要性,通过案件评查促进提升再审(申诉)案件办理质量,降低涉诉信访率,达到当事人服判息讼、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9月21日,陕西高院院长安东亲临案件质量评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在实地查看评查工作流程,逐一检查评查员评查笔记和评查表后,安东院长对此次评查工作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第一,对于案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单独列出来,并争取在统计归纳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完善措施;第二,要将评查工作纳入法官绩效考核工作,与干部任用结合起来,评出的优秀案件要进行奖励,充分发挥案件评查的激励约束功能;第三,对于驳回申请再审(申诉)的案件,要仔细评查驳回理由是否充分;第四,对于进京上访的案件,要组成合议庭进行评议,认真剖析上访原因,并给出一个评价结论;第五,要真评实查,不能敷衍了事。
另外,针对评查表格的设计,安东还从“是否与当事人见面谈话”、“是否听证”、“是否做调解工作”、“是否采取‘五进’方式”等方面提出了细致要求。评查员们纷纷表示一定按照安东院长的要求,保证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此次评查工作。(供稿单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付 栋 雷 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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