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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构建法院与高校合作框架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1-10-12 01:01:00

  10月9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在南京举行。江苏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公丕祥,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王利明,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杜志淳出席签字仪式并致辞。
  据悉,此次江苏高院与两所院校的合作,涉及人员交流、法官培训、高学历学位教育、信息共享等4方面14项内容。
  人员交流方面,江苏法院将接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优秀教师到江苏基层及中级法院挂职,教授可挂职院长助理,副教授可挂职庭长助理。江苏法院作为两所院校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实习基地,每年将接受对方江苏籍学生进行毕业实习、专业见习和社会调查,并要求实习所在法院选派业务能力强、有实践经验的业务骨干作为学生带教老师。
  法官培训方面,两所院校可选派优秀教师就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热点法律问题对江苏法院法官集中培训授课,双方并可就专门的法律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共同举办高层次学术研讨会。信息共享方面,两所院校举办及教师参与的重大国际学术探讨会与国内高层次学术研讨,其学术成果与江苏法院共享,并可向江苏法院申请查阅有关法律文书和可对外公开的司法统计数据,用于学术研究。
  据了解,作为全国司法改革的先行者,江苏法院历来注重科学理论指导审判实务,先后与各类院校法学专业进行合作,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其中包括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获奖论文得分连续17年位居第一,选送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采用数连续6年位居第一,审判质量效率综合指数连续3年位居全国第一。(作者:朱 旻 储翔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