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等16部门《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近日,安徽高院、安徽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召开关于建立诉与非诉相互衔接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座谈会。安徽高院副院长池寒冰、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胡孔胜,安徽高院行政庭全体人员以及省政府法制办相关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新形势下,行政争议日趋复杂和多样化,进一步拓宽双方互动领域,丰富互动形式,增强互动效果,将良性互动制度化、长效化,具有坚实基础和现实可能,也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在总结以往互动经验的基础上,双方对建立诉与非诉相互衔接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的具体内容、措施进行了深入讨论、研究并达成共识,决定在安徽全省法院和政府法制部门之间建立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协调通报、建议反馈、应诉考评、日常联络等六项制度。
池寒冰最后强调,行政庭要认真抓好相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对一些重大、复杂、敏感,尤其是可能引起连锁反应的群体性行政争议,可以通过政府法制部门向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对策建议,力求用协调方式化解在行政程序,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行政审判发现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应及时通报政府法制部门,通过政府法制部门向人民政府提供综合性、前瞻性、预警性信息和工作建议,促进行政机关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人民法院和政府法制部门要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下,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优势互补、相互衔接的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机制。(作者:高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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