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法院资讯 > 地方法院新闻
海南法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1-10-20 00:53:00

  海南法院10月17日召开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视频会上对外公布,根据海南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海南高院、海南一中院、海南二中院和海口海事法院被列为海南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的重点推进单位。
  近年来,海南高院,海南一中院、二中院和海口海事法院加大公推公选、轮岗交流力度,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海南高院早在1997年就全面推行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并一直坚持至今。2008年以来,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达到90%以上。
  海南高院依据中央、省委的规划部署,同时充分考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的规定和法院干部管理的特殊性、审判业务的专业性及符合司法规律的要求,出台了《海南省法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重点在中层领导干部竞争性选拔、差额选任、提名、干部交流轮岗、岗位目标考核等方面取得突破。
  海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同志在会上强调,今后,试点法院凡处级职位出现空缺,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实行竞争上岗,力争实现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凡竞争性选拔任用的处级干部,均采取差额决定人选、差额考察后的票决办法。要通过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为海南审判事业的全面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推进国际旅游岛法治建设和国家法治建设。(供稿单位: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通讯员:胡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