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20日,甘肃法院宣传工作会议暨通讯员培训班在兰州举行。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明远就会议召开作出重要批示,甘肃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在10月18日举行的培训班开班典礼上,甘肃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杰宣读了《甘肃高院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省法院宣传工作优秀通讯员的决定》。部分法院和优秀通讯员代表分别进行了宣传工作经验交流。
梁明远在批示中指出,人民法院的宣传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履行好审判执行工作职责的舆论保障和思想政治保障。全省各级法院要深刻认识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大力加强新闻宣传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宣传工作措施,完善宣传工作机制,更加富有成效地开展好宣传工作。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要牢牢把握宣传工作规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良性互动,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为全省法院工作科学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司法环境和舆论氛围。
王军在讲话中指出,全省各级法院要站在发展的高度、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法院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法院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准确把握法院宣传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准确把握法院宣传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增强做好法院宣传工作紧迫感、责任感。全省法院要认真贯彻全国法院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业务建设,不断加强宣传业务工作,确保法院宣传工作取得新进展。
王军要求,全省法院必须高度重视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新闻采访、新闻稿件审核审批制度,新闻发布制度,宣传联络联动和协调交流机制,宣传工作考核奖惩机制等各项工作机制,推动法院宣传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宣传机构,建好法院宣传工作队伍,正确把握新闻宣传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新闻宣传工作水平,确保新闻宣传工作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甘肃省各级人民法院的新闻宣传工作部门负责人和全省法院宣传工作通讯员参加会议并接受培训。在为期三天的培训中,甘肃高院分别邀请西北师范大学、光明日报等单位的专家学者为通讯员授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以致用,努力把学习培训的内容转化为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实际能力。(供稿单位: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王智纲)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45号
|
京ICP备05023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