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9月份起,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企业法律服务志愿者行动”,以“企业预约、集体会诊”形式,通过从法律角度为金融机构抵御风险、应对危机、改善经营管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等开出了应对之策。目前,已深入走访了全市10余家金融机构,在全市形成覆盖16家金融机构的联系网络,为不同管理模式和经营特点的金融机构提供“一企一策”个性化法律服务指导,有力促进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近几年来,梅州中院受理金融类纠纷案件占商事案件80%以上,金融机构的发展迫切需要法院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民二庭法官分别到银行、保险、证券公司等10家金融机构一线“把脉会诊”,召开座谈会,零距离了解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对这些企业涉诉案件进行逐案分析,对各类纠纷进行解剖排查。法院坚持以促进和维护国家金融利益为目标,采取了针对金融案件的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措施,积极打击逃避银行债务行为,最大限度维护金融机构合法债权。2010年以来,梅州法院共办理信贷案件551件,涉案标的金额1.02亿元,有效地维护了金融债权,化解了信贷风险,净化了信贷环境。
针对目前保险合同案件的不断上升但案件调解率极低、不利于纠纷快速妥善解决的实际情况,该院通过调研向省保险协会及保监会提出关于上级保险公司赋予下级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更多自主决定权的司法建议,被接受后在全省取得明显成效。(作者:黄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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