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法院资讯 > 地方法院新闻
四川高院下发通知要求从严惩处涉“地沟油”案件
  • 来源:法制日报
  • 发布时间:2011-10-27 00:58:00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力度的通知》,要求全省法院进一步加大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要集中力量,快审快结,及时有效地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行为。在依法适用主刑的同时,加大罚金刑的适用和执行力度,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能力。
  通知指出,各级法院要准确适用罪名,依法准确裁量刑罚。对于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尤其是生产、销售“地沟油”及明知是“地沟油”而大量购买或者在各种渠道供顾客消费的主犯、首要分子等犯罪行为严重的犯罪分子,要依法从严惩处。要从严把握对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分子及相关职务犯罪分子适用缓免刑的条件。对依法必须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有关的活动。(记者:杨傲多 通讯员:胡宇 程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