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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中院发布20条措施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1-11-01 17:15:00

  10月25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为推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20条举措。
  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浙江省和宁波市的少数企业出现停产停业、资金链断裂、企业主逃匿,经济运行下滑压力加大。2011年1至9月,宁波两级法院新收一审商事案件19775件,诉讼标的额为99.2亿元,同比上升39.8%,增幅明显。尤其是第三季度,企业停产、企业主逃债案件明显增加,据不完全统计,宁波全市法院审理执行900余件此类案件。
  为切实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宁波中院出台《关于为保增促调推进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20条,依法运用破产重整程序维护经济稳定、妥善审理和执行涉中小微企业案件、注重对企业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和维权的司法引导、加强和完善涉企案件执行机制等十个方面,对法院立足自身职能优势,为推动宁波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提出具体要求。
  为有效执行《实施意见》,宁波中院建立了重大涉企案件诉讼指导小组,加强对涉企案件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处置。(记者:余建华 通讯员:贺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