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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院评选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优秀案例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1-11-01 17:25:00

  广东法院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优秀案例评选结果10月27日揭晓,湛江中谷糖业破产重整案、广州猎德城中村改造纠纷案等十个集中反映广东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帮助企业化解金融危机、促进企业发展等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的案例入选。部分广东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应邀参加了评选工作。
  据悉,为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第一届全国法院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统一部署,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资深法官组成评审团,按照“符合工作主题、法律效果良好、社会效果突出”三个标准,评选出2008年以来广东法院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优秀案例。广东全省各级法院共报送196个生效案例参加评选,涵盖民商事、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
  广东省人大代表、韶钢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罗东元认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涌现各种新矛盾、新问题,迫切需要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过程中坚持能动司法,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了解企业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合情、合理、合法地解决矛盾纠纷,避免简单地一判了之。(作者:裘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