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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召开民事审判工作会议 着力提升民事法官四方面能力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1-11-03 00:57:0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11月1日,湖南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班在长沙举行。此次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为期3天,将对全省中、基层人民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院、庭领导共计191人次进行培训,培训内容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及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类型案件审理实务。
  会议回顾总结了2010年以来全省民事审判工作成绩和经验,深入分析了当前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湖南全省广大民事法官要着重提高四个方面的能力:厘清案件事实的能力,案件调解和矛盾纠纷化解能力,自由裁量的能力和程序掌控的能力,努力推动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实现新的跨越。
  据悉,自2010年至今,湖南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二审民事案件324422件,占全省法院同期受理案件总数的82.61%,审结307468件,结案率达到94.77%,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率达64.69%,有力地保护了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此外,湖南全省法院在提高民事审判质效、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健全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法官队伍素质等方面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升。(供稿单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刘晓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