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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院涉外商事审判主动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1-11-04 00:27:00

  11月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集具有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法院在新乡召开第三次全省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总结五年来全省涉外商事审判工作,传达贯彻第三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和全国法院涉外审判庭长座谈会精神,研究部署新形势下涉外商事审判工作任务,推进涉外商事审判精品战略实施。
  河南法院注重充分发挥涉外商事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多年来,河南高院党组高度重视涉外审判工作。河南高院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依法维护台胞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保护涉外港澳台企业合法权益,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十项措施》,对进一步加强对涉外涉港澳台企业案件审理提出明确要求,建立涉外涉港澳台企业联络员制度,涉外涉港澳台企业案件旁听制度,案件定期公布制度,定期走访涉外涉港澳台企业制度,维护涉外涉港澳台企业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等。河南全省法院坚持与台办、港澳办、商务部门、工商联等职能部门间的业务交流、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积极参与河南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政策的制定工作,形成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和保护合力。三年来,先后五次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加强沟通,听取各方面对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探讨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并根据河南省台办和省商务厅外商投诉中心的意见,将反映比较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一批案件集中听取汇报,跟踪督办。2010年以来,河南高院先后组织全省法院开展了“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和千户企业”活动和“涉外审判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集中月”活动,主动走访企业,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河南高院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高院《大力保护涉外、涉港澳台企业合法权益积极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十项措施》,坚持能动司法,积极主动搞好服务,主动邀请河南省台办、省港澳办、台资企业协会负责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涉外、涉港澳台企业联络员参加旁听涉外、涉港澳台企业的诉讼,深化涉外、涉港澳台企业联络员制度和走访企业制度,为广大涉外、涉港澳台企业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加强司法建议、司法协作,依法维护外商合法权益,让更多的外商到河南投资兴业。强化大局意识,坚持把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作为涉外审判工作的着力点;推进精品战略,促进涉外商事审判工作上新台阶;统一仲裁司法审查标准,规范司法审查工作,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有新进展;加强人才培养和能力建设,促进涉外商事审判队伍有新风貌。(供稿单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冀天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