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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掀起学习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热潮
  • 来源:福建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1-11-11 00:36:00

  连日来,全国各主流媒体纷纷报道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詹红荔9年来始终忠诚履职、公正廉明、关爱失足少年、心系社会稳定的先进事迹,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情关注和高度称赞。
  11月8日,福建省学习全国重大先进典型詹红荔同志座谈会在福州举行。福建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直机关党工委等省直机关单位的20多名代表参加会议,交流学习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的体会。与会代表纷纷表示,詹红荔同志多年来默默无闻、尽职尽责、无私奉献,用自己的行动实践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等司法价值观,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彰显了公平正义,她的思想作风值得大力学习和宣扬。
  典型在法院,法院要先行。福建高院迅速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法院把组织学习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曾荣获金法锤奖的莆田市城厢区法院院长姚丽青在座谈会上说,少年审判工作对法院融入构建和谐社会、创新社会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不仅要做到案结、事了,更要做到人和。詹红荔同志把司法温暖送到当事人心坎上,尽最大的努力去挽救一个个失足少年,在办案中耐心细致,春风化雨,用爱心诠释了一个少年刑事法官的为民情怀,用清廉证明了一个法官的公正之心。晋江法院院长潘丰源谈道,詹红荔同志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勇于思考、勇于探索、勇于创新,不断进行创造性的实践,深深地感染了晋江法院的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大家在詹红荔精神的感召下都自觉加班加点,积极投入到年底的清案工作中,最大限度提升司法水平和服务质量。
学以致用,创先争优。福建高院要求全省法院要把学习詹红荔同志的先进事迹落实到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去,以审判执行工作成效作为检验学习活动的重要标准,把开展学习活动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广大干警表示要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立足本职,奋发进取,创先争优,确保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作者:梅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