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法院资讯 > 地方法院新闻
山东东营市东营区法院构建“3+1”审判管理模式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1-11-15 16:52:00

  自2010年9月以来,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本着抓细、抓小、抓实、抓严的审判管理思路,从解决问题入手,构建起4个“3+1”审判管理模式。
  一是建立了“三位一体”审判管理机构。审委会办公室、研究室、信息中心3个单位既分工负责又由一人统管,另从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监察室等单位抽调11人,组成了庭审督察小组、法律文书评查评选小组、卷宗评查小组,参与审判管理的人员达15人。
  二是实行“三查一调度”常态化管理。每周至少一次庭审督察,每月开展一次法律文书评查、一次卷宗评查,每月召开一次全院审判工作调度会,督查、评查、评选的内容从全面到重点逐步推进。
  三是开展“三分析一评估”调研型管理。指派专人对办案效率、办案质量、涉诉信访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根据分析情况,确定审判管理的重点,使审判管理始终建立在调研的基础上。同时每月对审判绩效进行评估,形成创先争优的氛围。
  四是推行“三长效一动态”审判效率管理机制。建立了积案清理制度、办案竞赛制度、办案排名制度,三项制度均由党组成员调度、审委会办公室负责落实,逐步形成了长效机制,实现了审判资源的合理配置。(作者:王明坤 孟凡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