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到年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领导都要参加各中院的民主生活会。高院派领导参加中院民主生活会,这是广东高院继建立法院系统党建双重管理体制后,着眼落实双重管理、强化班子建设、加强干部协管的又一创新性、长期性举措。
据了解,广东省委组织部和广东高院2011年年初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首次确立了法院系统党建的双重管理体制。为切实落实系统党建工作指导机制,进一步加强广东高院对下级法院的指导力度,将广东高院领导指导下级法院工作落到实处,广东高院党组决定从2011年开始建立高院领导参加中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每位院领导分别参加一至两个中院的党组民主生活会,通过听取各中院党组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结合群众观点大讨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对班子的组织和作风建设进行现场点评和指导。
广东高院院长郑鄂表示,建立高院领导参加中院民主生活会制度,既是落实系统党建双重管理体制,加强对中院班子协管的有力抓手,也是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抓好中院班子思想建设的有效途径,还是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切实加强中院班子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记者:林晔晗 通讯员:王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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