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发挥“农民工专用窗口”职能作用,通过诉前调解为外来务工人员卢发财讨回欠薪1.52万元。
时值年底,来疆务工人员开始返乡。阜康法院开通农民工维权“直通车”,在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全面落实“服务、速裁、攻坚”措施。
立案环节上,落实服务措施。组织法官深入工地一线,上门立案;与司法局联合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运用诉前调解化解纠纷;在立案庭设立农民工专用窗口,设置导诉台,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兄弟,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用。
审理环节上,落实速裁措施。抽调审判业务骨干成立速裁庭,依法实行即立即调、即审即结。与此同时,借助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措施,努力实现农民工合法权益最大化。
执行环节上,落实攻坚措施。成立应急执行分队,当接到涉诉农民工工资案件任务后,均应制订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定措施、定效果。对个别转移财产、藏匿逃跑抗拒执行的债务人,启动执行联动协调机制,在市委的领导下,联合市政府法制办、财政局、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协同作战。
2011年以来,该院通过开通农民工维权“直通车”,共受理涉农民工欠薪案件17件,均以调解结案,为农民工讨薪21.53万元。(作者:王建厦 米 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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