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11月29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来自律师界、企业界、教育界、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社会各界的31名首批特邀调解员颁发了聘书。
据了解,特邀调解员将广泛参与大连中院的诉前调解、诉讼调解、信访息诉及执行和解工作。他们将接受法院委托,依法、独立调解案件,或接受法院邀请与审判人员共同调解案件。委托或特邀协助调解的案件分别具有事实较为清楚,法律关系比较简单,社会影响较大,容易引起矛盾激化等特点,均需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开展工作。
为广泛吸纳民间调解力量,大连中院立案一庭于10月中旬公开发出百余封邀请函,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此次选聘的特邀调解员,主要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德高望重、调解能力强的法律人士中产生,他们均具备良好的法律专业知识,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高的社会声望。首批特邀调解员聘任期3年,到期可续聘。大连市各基层法院也将于近期陆续建立、完善这一工作制度。大连中院将通过专题培训、组织观摩典型案件开庭等方式,对特邀调解员进行定期培训,进一步提高其工作能力。(作者:马 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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