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福建法院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推进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2011年-2015年全省法院教育培训规划》。
根据《规划》,福建各级法院将把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法院工作的整体布局,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官、新录用人员、人民陪审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政务人员等的培训。大力推行法官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电视电话教学等形式与方法,努力增强培训效果,保证完成培训任务。以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天平工程”为契机,以法院系统内网和视频会议系统为依托,建立开放、兼容、共享的全省法院网络培训平台,为干警学习培训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规划》强调,各级法院培训经费不得低于同期法院业务经费的5%,并逐步建立正常的经费增长机制。同时,强化培训管理,建立培训、考核、使用三位一体的培训激励约束机制,推动教育培训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进一步抓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是这次教育培训规划的重点。福建高院将联合有关国内重点高校,每年举办一期复合型审判人才培训班,一期中青年审判专门人才培训班。积极组织开展专家型法官评审活动,规划期内全省法院拟评选专家型法官150名左右,努力形成初具规模的高层次审判人才库。(作者:詹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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