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级法院特别是省法院机关必须着眼于‘一切让办案先行、一切为办案让路’原则,做到精力向办案一线集中、政策向办案一线倾斜、保障向办案一线加强。”日前,在年终清案结案动员会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要求进一步提振士气、强化责任,切实拿出学习詹红荔“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的精气神,全身心抓好审判执行清案结案等各项工作。
2011年以来,福建省各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5.38万件,同比上升11.45%。针对日益繁重的办案压力,福建高院坚持提早谋划,统筹安排,健全审判管理工作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强化清案结案责任,努力把办案任务和目标落实到每个人,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审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据悉,2011年1至11月,福建省各级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39.75万件,同比去年上升10.82%,体现审判质量与效益的主要审判指标趋好。(记者:何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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