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2次会议,对新疆高院院长肉孜•司马义所做的《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专项测评,测评有效票统计,满意、基本满意度达100%。
近年来,新疆高院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党组成员定期深入基层联系点法院调研,以点带面,强化对下指导。通过典型案例评析、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专题培训、庭审评比等多种形式,增强了对基层法院监督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分院、中院认真指导基层法院诉前调解室、诉调对接中心建设,推动建立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当前,基层法院诉前调解率、委托调解率日趋提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92%,调撤率达65.75%,促进了案结事了人和。
目前,新疆全区基层人民法院普遍建立“田间法庭”、“毡房法庭”、“巴扎(集市)法庭”,共设立巡回审判站、巡回办案联络点1489个,就近为基层各族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
此次召开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认为,新疆高院将法院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基层人民法院及其人民法庭的基础建设有了明显改善,司法为民和服务保障大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基层审判执行工作和审判管理取得了成效,自治区各族群众共享了法治建设的成果。(记者:王书林 通讯员:刘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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