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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高院举行推进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大会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1-12-20 01:10:00

  12月16日,甘肃高院举行全省法院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大会。甘肃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明远出席会议并做专题辅导报告。梁明远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中,要紧密结合司法内在规律和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干警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不断提升全省法院的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梁明远结合自己的心得体会,通过三级专网为全省法院干警做了题目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专题辅导报告。辅导报告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先进文化属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同解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应用”四个方面入手,阐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内涵,对再学习、再教育活动进行了系统、详细的解读。
  梁明远强调,全省各级法院和全体干警在司法实践中必须始终坚持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坚持依法治国理念,深刻理解和把握法院工作的“法律性”,切实做到增强法治意识,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司法能力;要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深刻理解和把握法院工作的“人民性”,坚持以民为本和群众路线,切实改进司法作风;要坚持公平正义理念,深刻理解和把握法院工作的“目标性”,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要坚持服务大局理念,深刻理解和把握法院工作的“功能性”,全面把握形势,主动服务大局,实现“两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坚持党的领导理念,深刻理解和把握法院工作的“方向性”,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供稿单位: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王智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