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创新调解工作思路,大力开展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充分调解。近几年来,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年调解结案率逐年递增,从2009年的71%,提升为2011年截至11月底的85.7%,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
石河子市法院从审判工作实际出发,坚持既有利于被告人服刑改造,又有利于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从维护稳定和谐的大局出发,将全力调解贯穿于办案过程的始终,在审判实践中探索出了行之有效的“五结合”调解模式。
“五结合”首先是时机结合,庭前、庭中、庭后三个阶段,不间断捕捉调解解决附带民事诉讼的最佳时机,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动员工作,力争调解结案。二是理法结合,办案过程中,全面掌握当事人经历、性格、喜好、家庭背景等各种信息,寻找突破口,对症下药、因势利导,讲理讲法,抓住有利时机,促成调解。三是多方结合,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借助当事人所在单位、居委会以及亲朋好友等多方力量,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四是调判结合,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被告人积极赔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害人表示谅解的,作为宣告缓刑的必要条件。五是比对结合,在做好法律释明的同时,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讲解已调解成功的同一类型案件,让当事人比对,权衡利弊,从而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
“五结合”调解模式,促进了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结案率的逐年递增。据了解,近3年调解结案的446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均未反悔,被告方都能够主动履行。(记者:王书林 通讯员:安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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