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2月20日,重庆二中院诉前保全案件的调解率达50%,同比大幅上升,兑现率达100%,为当事人挽回损失4000余万元。
据悉,为确保诉前保全案件涉及的矛盾纠纷能够在诉前得到及时有效化解,2011年以来,重庆二中院坚持“立案与保全”相结合,对经审查符合进行诉前保全法定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及时进行财产保全;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可以起诉后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针对不同的财产类型,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多种措施,确保保全的财产免遭毁损、转移,积极为诉前调解的成功打好基础。
与此同时,该院坚持“提示与引导”相结合,在立案审查环节及时向当事人详细介绍诉前调解的特点和作用,并对诉讼风险进行提示,引导当事人全面了解诉前调解工作,知晓存在的诉讼风险,及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主动选择诉前调解。同时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诉前调解员,对有意接受诉前调解的当事人及时开展调解工作。
此外,该院“内部与外部”相结合,不断加强与基层法院、政府相关部门和人民调解组织的联系与互动,形成诉前内外有机衔接、社会各方联动参与的联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主动邀请双方当事人信赖的亲朋好友共同做好说服、劝解工作,借助社会各方力量合力化解矛盾纠纷。(记者:张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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