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0日到30日,河北法院开展了“司法阳光暖民心——全省民生类案件集中执行”活动。
在这次活动中,秦皇岛90余名农民工从法院领到了为他们艰难执行回来的90余万元工钱;唐山,一宗两年半未能执行的劳动争议纠纷案被执结;承德,一桩赡养费案件成功执行;廊坊,重庆人谭建生拿到了他的工伤赔偿款,登上返乡的列车;邢台,某实验厂史桂英等81名职工被拖欠了一年多的90余万元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生活保障费被执行回来,当地法院现场举行执行款发放仪式。
2011年年底前,河北全省法院启动了民生类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执行范围确定为涉及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人身伤害赔偿费、农民工工资、“三农案件”以及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体的案件。河北各地法院调动全部力量集中开展执行会战,各地总共办结各类涉民生案件1479件,执行标的额2831万元。
近年来,河北法院一直致力于司法保障民生的工作,2011年河北全省法院在诉讼前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11万余件;一年中依法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司法救助缓、减、免诉讼费用5200余万元;同时,诉讼调解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全省法院民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为86.28%,跟上年同期相比提高了15.09个百分点。
河北高院通过媒体向社会作出承诺,2012年仍将把民生类案件执行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今后,对于新受理的所有民生类执行案件,不向申请人收取执行费,力争做到民生类案件快立快执,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和纠纷。另外,河北法院还将积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推进执行信息管理系统与社会诚信体系的对接,进一步建立反规避执行长效机制。(记者:李霁 通讯员:吴艳霞)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45号
|
京ICP备05023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