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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院召开全区法院院长会 提出“六个突出 五个提升”工作目标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2-01-16 19:09:00

  1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区法院院长会议,学习贯彻全国、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10年全区法院工作的重点任务和目标措施。
  内蒙古高院院长胡毅峰要求,2012年全区法院要突出能动司法,全力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突出改革创新,全力规范审判管理、参与社会管理;突出文化建设,全力服务文化发展、弘扬法院文化;突出能力建设,全力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队伍建设水平;突出廉政建设,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惩防体系;突出对下指导,全力抓好深入基层、建设基层工作。全区法院要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能力,提升审判质量、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升基层建设水平,为自治区科学发展、强区富民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胡毅峰说,坚持“六个突出,五个提升”必须重点把握四个方面的工作:审判执行管理方面,明确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的责任、权利、义务,质量、效率、效果分层次,层层负责。队伍管理方面,各级法院要建立健全干警审判业绩档案,把重要指标考核结果纳入业绩档案。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方面,重点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和“千名法官下基层”两项活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认真开展各项活动,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秀、政府副主席赵双连、政协副主席董恒宇、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高俊义出席会议,全区三级法院院长参加了会议。(记者:李生晨 宋建波 通讯员:史燕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