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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院谋划全年工作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2-02-04 00:19:00

  1月31日至2月1日,内蒙古高院召开春节后的首次院务会,专题听取机关各部门今年工作安排,共同谋划今年主要工作。
  内蒙古高院院长胡毅峰就今年全区法院工作开好局,实现整体推进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切实落实维稳第一责任,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二是坚持能动司法,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下指导,在对下指导过程中要注意把下发文件指导与案例指导相结合,把监督指导与上下级沟通相结合,要与重大敏感案件派员指导相结合。四是紧紧围绕自治区高院党组提出的11项重点工作,确保贯彻落实到位。五是加大对全区法院各项工作情况的跟踪、督查力度。六是强化班子和队伍建设。(记者:宋建波 通讯员:史燕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