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把开展司法建议工作作为预警经济社会风险、堵塞社会管理漏洞、推动社会管理创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举措,通过采取注重调研分析、形式方法、跟踪落实“三个注重”措施做好司法建议工作,共发出司法建议56条,充分发挥了司法建议的警示、参谋、宣传教育等作用,取得较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不久前,梅州中院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向市委、市政府发出了“关于高度重视因民间高息借贷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而危及企业生存和社会稳定问题的司法建议”。几天后,市委常委、副市长叶胜坤对此作出批示,要求金融管理局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
梅州法院通过灵活采取“书面与口头相结合,个案建议与类案建议”相结合的方法,注意从类案进行分析总结,针对某一时期、某类现象反映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以及涉及全局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系统解决问题的建议,杜绝类似纠纷再次发生的司法建议,从而既提高司法建议的针对性,又促进相关主体规范经营。
梅州法院坚持发建议与做回访、听反馈、搞“会诊”并重,在发出司法建议后,主动追踪落实情况,了解接受改进情况,做好伸延服务工作,保证司法建议的可接受性和实效性。(作者:黄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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