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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开展“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年”活动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2-02-07 00:21: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制定下发“2012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年”活动实施意见,要求全区法院紧密结合各自审判工作实际,加强审判管理,有效提升审判质量,为推进自治区“十二五”规划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新疆高院去年开展的审判管理年活动,涵盖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三方面,由33项具体指标组成的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完善了均衡结案管理;通过强化审限监督、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和案件质量评查,全区法院结案率同比上升1.15个百分点,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87.42%,调解率、信访投诉率、结案均衡度,以及二审开庭率、立案变更率、实际执行率等审判质效指标,进入全国前列。
  新的一年,新疆高院在深入开展司法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涉及审理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涉及交通事故赔偿、医疗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和农民工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审判指导意见,为“2012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年”活动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可靠基础。
  新疆高院“2012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年”活动实施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调解工作,巩固已有的调解工作成效。2012年,基层法院的民事案件调撤率要保持在不低于70%,中级法院不低于30%,高级法院不低于20%。要通过加大对调解撤诉率、息诉服判率和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的权重设置,来提升调解质量,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佳办案效果。(记者:王书林 通讯员:刘 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