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广西高院在全区法院院长工作会议上对外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决定,今年将在全区法院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
广西法院“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要求达到“四个一”目标要求,即进一步完善能动司法各项机制,切实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进一步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科学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全面提高公正司法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提高基层严格执法能力。重点抓好“四大”工作,即开展大学习,组织大培训,推行大练兵,实行大交流。
广西高院院长罗殿龙要求,通过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要使全区各级法院及领导干部提高微观决策能力,增强宏观掌控意识和能力,提升法院干警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严格公正执法的能力。(记者:黄星航 费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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