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全区法院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的实施方案》,全面启动“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
“领导干部大接访”旨在解决群众合法诉求、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方案要求领导接访与带案下访相结合,集中力量,彻底解决涉诉信访问题,推动全区法院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规范化、制度化。内蒙古高院把全面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作为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措施。
内蒙古高院提出,全区各级法院院长要充分认识做好“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每月至少安排两个工作日,专门接待来访群众。要建立领导干部大接访工作台账,对每天接访的信访当事人进行认真登记,对案件基本情况、当事人诉求、答复结果要在接访日志中进行详细记载。要加大督查力度,对接访工作力度大、效果好的及时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流于形式、信访案件得不到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记者:宋建波 通讯员:段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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