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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院丰富工作措施 全程全面倾注司法关爱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2-02-24 22:27:00

  2008年以来,山东各级法院在不断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效率,确保公正司法的同时,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把司法对当事人的关爱贯穿到办案的各个环节,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使当事人感受到法律无情而法官有爱。充满人情味的爱民举措让群众得到了实惠,也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赞誉,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每年组织的社会满意度调查和万名当事人大回访活动中,满意率都达到98%以上。

  近年来,山东各级法院千方百计为当事人考虑,叫响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少等一分钟、少费一点心、少误一次工”的服务品牌,针对当事人的司法关爱更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考虑到身在外地、偏远地区、年老体弱及残疾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实际困难,开通专门的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有什么法律困惑可随时向法院倾诉,免去奔波劳累,也节省了费用;针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劳动报酬等案件当事人多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的情况,各级法院都设立专门“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立案手续,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为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残疾人及孤寡老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各级法院每年都为其缓、减、免诉讼费,仅2011年,全省法院就缓、减、免诉讼费2442万余元,大力开展司法救助,为1468名刑事被害人、特困申请执行人和信访人员提供救助金2342.6万元。

  如今,山东各级法院普遍建立了标准化的诉讼服务中心,便民设施配备齐全;“阳光司法”,审判信息、司法程序、司法政务“三项公开”,完善庭审旁听制度,实行裁判文书上网,人民陪审员参审等举措又使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的尊重。(记者:闫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