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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制定实施意见妥善审理文化领域纠纷案
  • 来源:天津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2-02-28 00:35:00

  近日,天津高院制定了“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司法保障与服务的实施意见。其中着重强调,将妥善审理文化领域纠纷案件,依法惩处文化领域犯罪,维护公民文化权益。
  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对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的引导、规范和保护作用,妥善审理文化企业转制、破产、兼并重组等案件,保障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着力促进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建设。严厉打击网络淫秽色情、虚假恐怖信息传播以及侵犯网络著作权和商标权等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形成文明有序、理性健康的网络环境。
  意见提出,天津法院要坚持把“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继续深化劳动争议、物业、医疗、交通事故等纠纷的联动调处机制,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力度,完善行政协调和解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调解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作者:张家民 信华 张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