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力推行阳光司法,对两级法院涉案财产的处置将统一通过网络公共拍卖平台“联拍网”采用现场网络联合拍卖方式实施拍卖。2月24日,该院下发通知,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在推行网络拍卖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委托拍卖统一由两级法院司法技术管理部门或对外委托工作部门办理,审判执行部门不得再向拍卖机构办理委托拍卖手续。
二是各基层法院司法技术管理部门或对外委托工作部门必须配备专用电脑,开通外网,管理好各自的子网站。
三是涉案财产拍卖,除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统一通过“联拍网”平台进行。即:委托拍卖案件必须在“联拍网”平台发布委托拍卖标的随机选择预告并公示随机选定拍卖机构结果;委托法院必须要求拍卖机构除了按规定在拍卖标的物所在当地主流媒体发布拍卖公告外,还必须同步在“联拍网”平台发布拍卖公告及评估报告、拍卖标的物照片等相关资料。
四是拍卖机构举行拍卖会必须在标准拍卖场所采用现场网络联合拍卖方式实施拍卖。
五是委托法院必须要求拍卖机构通过“联拍网”平台向社会公开拍卖活动全过程及公示拍卖结果。
六是凡在2012年2月29日以后委托拍卖案件的相关信息除了按规定在报刊和“联拍网”平台发布拍卖公告外,委托法院还必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网站上同步发布。(供稿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余作才 刘家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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