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自此,海南法院将长期开展五大活动,“学雷锋”将成为全省法院常态化、日常化、机制化的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和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方案》指出,雷锋是实践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的楷模,是全国人民学习的光辉榜样。雷锋精神体现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顺应着社会进步的时代潮流,彰显着我们党的先进本色,是一面永不褪色、永放光芒的旗帜。新形势下在海南全省法院系统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对于确保法院干警忠诚的政治本色、为民的宗旨理念、公正的价值追求和廉洁的基本操守;对于进一步提升司法水平,转变司法作风,更加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以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为己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方案》要求,要本着“人人参与、注重实践、群众路线、务求实效”的原则,紧密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联系法院工作实际,使全体干警真正在思想认识上有大的提高、精神面貌上有大的改变、工作水平上有大的提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人民法院的新变化、新气象。要把长期开展以下五大活动作为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内容:一是要开展传统教育,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二是要加强政治学习,更加坚定理想信念;三是要立足本职工作弘扬雷锋精神,继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四是要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切实做到司法为民;五是要抓好警示教育,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
《方案》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学雷锋活动有力有效开展;要创新载体,突出特色,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要注重结合,增强实效,以实际工作成效检验学习活动的实施效果,形成互相促进、良性互动的局面;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及时发现并总结推广各级各部门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全面反映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形成常态化的学雷锋活动宣传报道机制,让雷锋精神深入人心。(供稿单位: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通讯员:余德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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