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下午,湖北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参加审议。代表团团长李鸿忠,副团长王国生、周坚卫出席会议。代表团副团长周洪宇主持会议。
肖红娟、郑少三、王静、辜胜阻、王月娥、王建鸣、陈晓燕、马国富、杨云彦、朱建华、敬大力、李传卿、曹建明等代表先后作了审议发言,并就解决基层法官检察官人才短缺、树立司法权威、加强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坚持能动司法、在基层设立便民诉讼联络员、支持基层两院体制机制创新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代表们建议,要践行为大局司法、为人民司法理念,着力发挥审判、打击犯罪等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要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涉诉信访化解难等问题。要加强队伍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强化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关切,规范司法行为。要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和要求,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制度措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
曹建明和最高人民法院专职委员刘学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柯汉民等听取意见;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委托,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少三、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也在湖北代表团听取审议意见。
李传卿、阮成发、侯长安、范锐平、郭生练、郭有明、仇小乐、吴秀凤、郑心穗、陈天会等参加审议。(记者:李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