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江西萍乡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萍乡日报》、萍乡电视台、大江网等媒体应邀出席发布会。萍乡中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缪德敏在会上宣布,萍乡中院将推行公开对法官及其他辅助人员进行评议制度,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增强法官文明、高效、廉洁、公正司法的自觉性。为此,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评议法官及其他辅助人员活动的实施方案》。
此次活动的评议方式具有广泛性。《方案》规定,评议人员由三部分组成,即法官所在法院的全体工作人员、部分当事人、与法院工作联系密切的部门和其他人员代表。其中,第三类人员包括:与法院工作联系密切的纪委、组织部、政法委、人大内司委、政协法制侨委、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信访局等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人民陪审员代表、律师代表等其他人员。
为确保此次评议活动顺利开展,萍乡中院成立了全市法院法官评议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方案。(作者:夏宜娟)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45号
|
京ICP备05023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