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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中院要求法官须向败诉方释法明理
  • 来源:法制日报
  • 发布时间:2012-04-09 23:54:00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了《关于开展生效案件法律释明工作的实施意见》,当案件当事人对判决提出异议、疑问或向上级法院提起申诉时,承办法官必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细心释法明理。
  意见要求,对败诉的当事人,承办法官必须耐心做好说服教育和释疑解惑工作。在不改变裁判文书统一格式的前提下,判决书之后必须附上判决依据的详细法律条文,让当事人更加直观地理解法院裁判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增强法律文书裁判的透明度,让法院判决更具说服力和公信力。
  据统计,2012年1月至3月,南通中院共开展法律释明案件161件,有效率达75.16%,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4.69%。(记者:丁国锋 通讯员:陈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