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法院2012年首期80名预备法官培训班拉开帷幕。按照2012年青海全省法院培训计划,青海法院将计划分期分批举办培训班16期。
据介绍,青海法院将紧紧围绕延续“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继续开展法院领导干部轮训,司法政务、事务管理、汉藏双语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任职培训以及预备法官培训。审判业务培训主要涉及立案、民商事、刑事、行政、执行、汉藏双语、人民陪审等方面;综合业务培训主要涉及案件质量评估及司法统计、司法行政管理、预备法官、三级网络信息化运用等内容。培训课程设置包括综合知识、法律适用能力、庭审驾驭能力、诉讼调解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五个模块。充分利用与兄弟法院和知名高等院校间的合作交流关系,以及六省市法院援助青海藏区法院培训合作机制,不断扩大赴外培训和交流考察力度,切实推动全年培训工作实现新发展。
青海法院多年来高度重视法官能力提高问题。青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多次强调,要把法官的能力培养摆到维护民族地区社会政治长期稳定、保障藏族等少数民族群众民主政治权益的战略高度。法官培训要紧紧围绕提高法官的办案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运用现代化信息的能力。
2010年至2011年,青海高院通过集中培训、向外输送、与全国重点院校合作,邀请全国知名专家讲学等途径,逐步完成法官的理念教育。同时将培训工作由知识型向能力型、实用性转变,不断加大汉藏双语法官的培训力度。截至目前,全省法官均接受过审判、司法行政、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各类培训。双语法官的培养大大缓解了少数民族地区审判工作的需要。(作者:李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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