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一起工程款纠纷案时,原、被告双方就违约欠款还是工程质量问题争论不休。原告系北京某单位,担心被告在本地进行鉴定会有地方保护。为此,天津二中院启动异地司法鉴定程序,经双方对鉴定地域、鉴定机构、鉴定专家进行任意摇号选择,最终河北某公司中标,双方均表示同意。这是天津二中院自2011年建立跨区域司法鉴定机制以来的第二例异地司法鉴定。
据了解,目前全国各地法院的司法鉴定工作,基本上都采取了随机抽取或摇号的方式确定鉴定机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实行异地司法鉴定,使鉴定操作更加阳光公正,当事人更放心,司法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
天津二中院院长姚奎彦介绍说,自2011年以来,该院坚持在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工程造价三大类司法鉴定领域,打破地域壁垒,创新管理机制,实行异地司法鉴定并取得了良好效果。(作者:张福荣 李金文)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45号
|
京ICP备05023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