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三年以来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发布2011年度湖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据湖北高院副院长崔正军介绍,全省法院近三年来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逐年大幅增长,2009—2011年,共受理一审案4179件,其中2011年受理2196件,比上年增长110.75%,一审案件的结案率为93.99%,诉讼标的总金额达到9723.5888万元。2011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二审案件222件,比上年增长149.44%,结案率98.65%。全省法院还受理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95件,受理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8件。全省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2011年一审调解812件,撤诉718件,调解撤诉率达74.13%。
湖北高院围绕“一主两副”、“两圈一带”的湖北战略,优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格局,合理配置审判资源,支持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出台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 推动文化强省建设和科学发展问题的实施意见》。
从2008年开始,武汉、宜昌中级法院、武汉市江岸区等法院积极开展了知识产权审判庭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三类案件“三审合一”的试点工作,被誉为知识产权审判的“武汉模式”,武汉市江岸区法院还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五家“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之一。湖北高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在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础上,先后开始审理知识产权行政和刑事案件,形成了基层法院、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三级联动的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审判格局。
在2012年的“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湖北三级法院还将开展一系列的公开开庭、集中宣判等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彰显司法对知识产权的能动保护作用。(作者:唐业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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