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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 来源:福建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2-05-03 00:07:00

  4月25日,福建省法院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会议在福建省长泰县召开,同时拉开了福建省法院第七届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的序幕。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出席会议并讲话。
  马新岚指出,2009年以来,福建各级法院上下联动、点面结合、齐抓共创,深入开展第六届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全省法院把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层层签订竞赛活动责任书,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雷锋精神、福建精神和詹红荔精神;狠抓司法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司法走转改”,深化“好作风、好绩效、好形象”和“零差错”等作风纪律建设,建立思想作风月分析会制度。全省涉台、涉少、涉林、涉军、涉妇女儿童、涉侨、信访清积、“无讼”建设、“三全”调解、重大典型培树、党建工作等走在全国法院前列,全省法院文明创建竞赛活动呈现全面推进、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
  为做好新一轮创建工作,福建高院专门研究制定下发了《全省法院系统2012-2014年度创建文明行业工作规划》。马新岚强调,全省法院要加强领导,精心谋划,扎实推进,确保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取得新实效。要大力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作为法院创建文明行业的核心和灵魂,贯穿于创建工作全过程。要大力提升司法服务大局水平,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千方百计做好法院工作。要大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司法走转改”活动。要大力夯实创建工作根基,把基层法院和窗口单位作为创建文明行业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要大力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以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引领文明行业创建工作。
  会上,马新岚还与全省各中院、厦门海事法院院长签订了责任书,漳州中院等6个单位介绍了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经验。(作者:梅贤明 简三景 陈小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