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至9日,山东高院召开全省法院深化司法拍卖改革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山东法院司法拍卖改革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山东高院院长周玉华就会议作出重要批示。
会议指出,司法拍卖改革是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执法监督制约的重要内容,是破解执行难题、满足群众需求、提升司法权威的重要保障。深化司法拍卖改革要坚持以公正廉洁司法为核心,以实现拍卖标的额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为平台,以各中级法院为依托,不断完善机制措施,强化科技支撑,努力构建科学、规范的司法拍卖运行机制。
会议要求,要统一拍卖案件管理,对拍卖机构的委托和与之相对应的诸项工作均集中到中级法院统一管理,拍卖案件全部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要统一拍卖场所,各中级法院辖区内的拍卖案件,都要集中统一到中级法院拍卖,辖区法院案件较多、中级法院拍卖大厅不能满足需求的,可以选择具备拍卖条件的基层法院,分设拍卖二厅、三厅等,并由中级法院统一进行监管;要统一交易平台,全面充分利用好“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严格落实保密责任,确保拍卖公正廉洁;要统一操作规程,引导参与司法拍卖的机构主动加强与网站研发机构的联系,熟悉电子竞价系统,掌握运用电子竞价系统开展拍卖的规则,确保每一宗拍卖活动安全、规范运行;要统一结算方式,通过设立由法院财务部门专人管理的保证金专业账户,专项用于拍卖保证金和成交价款的收、付业务,以保障拍卖保证金和成交价款的及时到位,确保竞买人信息的保密、安全。(供稿单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通讯员:郭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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