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青海高院在西宁召开全省法院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由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建青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旭受董开军院长委托代表高院党组,对“十一五”期间青海全省法院司法行政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对“十二五”司法行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青海高院各部门负责人及各级法院主管院长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王旭要求,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司法行政工作要切实解决好人民法院长期以来在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的基础设施建设、物质装备建设;各级法院要着力提高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质效;着力培养一批熟悉政策法规的能手、解决问题的强手和精通管理的行家里手,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办事方式,强化办事监督,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机制。
王旭强调,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改进司法保障与服务工作要加强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强化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司法行政工作的管理责任,建立三级法院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更加规范科学的司法行政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在经费保障工作中要充分调动积极性,切实增强地方的保障能力和水平;三是在业务装备配备上,各级法院要按照高院的配备规划,合理布局,积极争取本级财力支持,与高院双管齐下,尽快实现装备配备的标准化;四是认真研究分析全省法院经费保障规律和需求状况,主动参与研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使资金分配更加符合法院工作实际,进一步向贫困地区法院和工作任务重的法院倾斜,切实做到“雪中送炭”;五是进一步规范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努力实现服务有承诺、操作有规范、考核有指标、奖惩有依据的管理目标。(供稿单位: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通讯员:张浩 李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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