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法院开展的国家赔偿案件评查工作已顺利完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按照“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工作目标的要求,四川高院对全省法院2009年至2011年审理的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四川高院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评查工作由赔偿办组织实施。这次国家赔偿案件评查工作是《国家赔偿法》修正后四川法院开展的第一次国家赔偿案件专项检查,也是一次重要的调研活动。
评查工作实行各中级法院自查和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由各中级法院对本辖区内的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先行自查,检查立案、审理过程、实体裁判、法律文书、审限、卷宗归档及办理案件的经验和优点等方面,认真填写《个案评查登记表》。再由四个片区的组长单位牵头,对评查组内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办结的国家赔偿案件进行交叉检查。评查工作完成后,形成了《国家赔偿案件评查报告》、《国家赔偿法修正案实施当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报告》和《国家赔偿司法审查报告》,并遴选推荐了一批国家赔偿优秀案例和优秀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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