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辽宁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现场会在兴城市法院召开。辽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任俐春、辽宁高院司法警察总队、全省中级法院、大连海事法院司法警察支队的负责人及代表各地区的16个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推广了葫芦岛中院司法警察支队的司法警务工作经验,支队长陈更新同志做了题为《规范执法、强化职能、安全有序推进司法警务保障工作》的经验介绍。在会上辽宁高院司法警察总队与17个中院司法警察支队签订了《辽宁省法院司法警察司法警务工作责任书》。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兴城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刑事庭审司法警务保障和法院机关安全保卫警务保障。
会议对辽宁省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进行了深入动员,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辽宁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工作,紧紧围绕“严格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大力推进司法警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为法院司法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警务保障”的工作主题,全面落实《辽宁省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暨“消除四小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全省法院司法警务工作实际,开展以“学小理、抓小处、补小洞、做小事”为形式,解决“小难题、小信访、小隐患、小矛盾等情况处置”为内容的“消除四小问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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